中國私家偵探
私家偵探指政府機關以外從事民商事務調查服務的人。其中服務內容主要以財產調查取證、全國信息調查、人員行蹤調查、網絡詐騙調查、婚姻調查為主。
我國尚無任何法律確立私家偵探的法律地位,因此私家偵探只是行使普通公民的合法知情權。私家偵探無法涉足刑事偵查活動,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國家機關特定工作人員,才具有刑事案件偵查權。
國內現有各種私家偵探機構約3700家,從業人員2萬多人。私家偵探機構多數冠以“調查公司”、“事務調查中心”、事務調查所”等名稱。主要業務:商務打假,尋人服務、婚姻調查、子女行為監護、債務追討、行蹤調查、信用調查、知識產權調查,以及打假維權、經濟情報調查等。
作為一種職業,“私家偵探”還未被我國政府所認可。1993年,公安部发布通知,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設各種形式的民事事務調查所、安全事務調查所等私人偵探所性質的民間機構,明令禁止的業務包括:受理民事、經濟糾紛,追討債務以及安全防範技術咨詢,涉及個人隱私的調查等等。
從九十年代以後,私家偵探的市場需求在不斷擴大,私家偵探行業也发展較快。但由於缺乏必要門坎和有效監管,行業人員構成混亂,這又反過來阻礙了私家偵探行業的健康发展。
我國尚無任何法律確立私家偵探的法律地位,因此私家偵探只是行使普通公民的合法知情權。私家偵探無法涉足刑事偵查活動,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國家機關特定工作人員,才具有刑事案件偵查權。
國內現有各種私家偵探機構約3700家,從業人員2萬多人。私家偵探機構多數冠以“調查公司”、“事務調查中心”、事務調查所”等名稱。主要業務:商務打假,尋人服務、婚姻調查、子女行為監護、債務追討、行蹤調查、信用調查、知識產權調查,以及打假維權、經濟情報調查等。
作為一種職業,“私家偵探”還未被我國政府所認可。1993年,公安部发布通知,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設各種形式的民事事務調查所、安全事務調查所等私人偵探所性質的民間機構,明令禁止的業務包括:受理民事、經濟糾紛,追討債務以及安全防範技術咨詢,涉及個人隱私的調查等等。
從九十年代以後,私家偵探的市場需求在不斷擴大,私家偵探行業也发展較快。但由於缺乏必要門坎和有效監管,行業人員構成混亂,這又反過來阻礙了私家偵探行業的健康发展。